各系(部)、处(室):
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原则上向中级以下职称教师倾斜 。
2、正在承担校级以上各类课题但未结题的负责人,本年度暂停申报。
3、材料上报要求:各系(部)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附软盘),于6月15日前统一上报学校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杜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8027607。
附1、申报书
科研处
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原则上向中级以下职称教师倾斜 。
2、正在承担校级以上各类课题但未结题的负责人,本年度暂停申报。
3、材料上报要求:各系(部)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附软盘),于6月15日前统一上报学校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杜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8027607。
附1、申报书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