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经专家鉴定,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分管校长批准,确定下列项目(见附件)为我校200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并拨给相应经费 。请各项目组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并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管理与使用好建设项目经费。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经专家鉴定,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分管校长批准,确定下列项目(见附件)为我校200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并拨给相应经费 。请各项目组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并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管理与使用好建设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