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公告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联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通过考核评估,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组织领导、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安全稳定、宣传工作、校园文明建设、研究与创新七个方面。 三、考核方法 1、自我评估。各系和部门分别对照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表(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表(附件二)认真进行自我评估,并写出全年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2、组织评估。在各系和部门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由校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察看、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法。 3、党委审定 。根据组织评估结果,报党委审定,确定评估等级,并在优秀等级中评选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4、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党纪政纪处分,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 四、说明 1、本办法从2006年开始试行,在实际操作中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2、考核总分为100分,每个具体指标的考核扣分以扣完为限,不倒扣分。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各系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表》 2、《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