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衢州市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张乐明等27位同志晋升或转评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朱莉等2位同志晋升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李岚等2位同志晋升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邹芸等2位同志晋升或转评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周霄佳等16位同志晋升或转评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要求,决定对他们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3、公示时间:从10月19日起到10月25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学校人事处;8015289、13306705032。 附:同意晋升或转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