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和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jinnian金年会发布时间:2007-09-14浏览量:2172

各系(部、中心):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目标,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并做好省级教学团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建设内容

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在“十一五”期间建设10个左右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教学团队,学校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力争有2个团队成为省级教学团队。

三、基本要求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中心)等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以课程、系列课程、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每个团队原则上不少于5人。

(二)带头人。教学团队带头人应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有较大的影响力,有在本行业一线服务或研究的经历。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学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团队成员未发生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改项目,近三年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1项。其中,推荐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的,教学研究方面须有省部级项目和成果奖励。

(五)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校级自编教材的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推荐省级教学团队的,应承担过重点、优秀、规划教材编写任务,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四、实施办法

1、各系(部、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推荐工作。

2、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今年评审46个,评审工作将在10月底以前完成。

3、学校组织的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的评审和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评审程序,择优确定名单。具体评审、推荐办法如下:

11012日前,各系(部、中心)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材料于920日前报教育厅);

2101519日,教务处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合格性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将不列入评审名单;

310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410月底前,学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的结果进行评议。在汇报质疑的基础上采取投票方式产生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和推荐省级教学团队;

510月底前,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评议结果;

6)对学校确定的校级教学团队和推荐省级教学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1110日前,系(部、中心)对推荐省级教学团队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8112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材料。

4、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的建设期一般为3年。由学校教务处依据《浙工大浙西分校重点建设教学团队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划拨经费的依据。终期考核合格者授予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并作为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的候选对象;考核不合格者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消其重点建设教学团队资格。

5、学校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三年建设期间按比例划拨,其中启动经费划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终期考核合格后划拨30%

五、报送材料要求

2007年各系(部、中心)推荐申报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数额不超过2个。申报校级重点建设教学团队报送材料按下发的格式要求填写,纸质稿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12)。

联系人:何百通;            联系电话:8015040

 附件:1、教学团队推荐表

       2、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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