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5―2006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1、以系(部)为单位申报“教科研先进集体” 。 2、每个系(部)限推1名“教科研先进工作者”。 三、申报程序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集体或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2份,由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11月20日前送交科研处(联系人:杜淑芬、何新权,电话:8027607)。 附件1 附件2 科研处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