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07]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以下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适用范围、类别、语种及等级划分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 英语考试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三、考试试题题型和要求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务必将考生本人试卷的“试卷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相对应的位置上。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 四、网络报名、网上交费及要求 我省2008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 考生网上报名后,请于 经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请于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40元(含上缴国家每人4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7〕66号文件,2008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书目和内容进行了重要调整和修改。主要是: (一)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大纲在不改变题型题量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对词汇做了部分调整。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大纲不变。 (二)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书名统称为《职称×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用书》、《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用书》在2006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充实,并附有2007年相应语种等级考试试卷和试题分析。新版英语考试用书仍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随书赠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新版日语、俄语考试用书未分专业。 (三)英语、日语考试辅导用书做了重新编写。 为方便考生购买考试用书,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开辟了网上售书业务。今年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我省仍采取由考生自行从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具体是: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考生,可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OE培训)网购书。 七、成绩公布 我省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凡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成绩通知书。其中: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八、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二)年满50周岁。 (三)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 (五)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六)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七)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八)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九)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十二)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三)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四)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五)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九、其他规定 (一)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工艺美术、艺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文学创作、城乡社区卫生、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广播电视播音、律师、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原医古文、古汉语统一考试不再进行,相应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涉及面广、影响大,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