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jinnian金年会发布时间:2008-02-26浏览量:2061


各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0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学〔200816号)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做好2008年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见附件: 名额分配

二、工作安排

1、请各系在229之前将确定的《08年优秀毕业生初评登记表》和《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及其电子表格报学生管理科;

234前学工部(处)根据初评结果进行名单公示;

3、各系于3711日将《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和《优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要求报于学生管理科。

附: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0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2、《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3、《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

4、《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印制)

 

学工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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