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校外住宿学生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7]78号)以及我校《关于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外住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经研究,决定实行学生晚间就寝点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晚间就寝点名制度是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系(部)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就寝点名制的重要性,成立由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 二、此项工作由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各系(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将校外租房、夜不归寝、网瘾等异常现象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常抓不懈 。 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过程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认真打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工作基础,对于违纪学生要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及时予以纪律处分。 四、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系(部)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此项工作的实效。 五、及时纪录,做好相关台账。学工部(处)将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评比工作。 学工部
各系(部)、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