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衢市人劳专〔2008〕74号)精神,决定开展新一轮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对象 衢州市各行各业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柔性引进在衢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类别 选拔类别分理工类、农科类、教育类、医药卫生类、社科类、经营管理类。 三、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申报第一层次的,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一)在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活动中主持或参加完成的项目,获县级或本行业市级团体(学会)相应级别奖励2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不能重复);或在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在我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设立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工业企业任职满2年的实际技术负责人。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等方面有独特创新,取得较好成绩,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3篇以上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不能重复)或出版过教育专著;或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已成为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学科带头人。 (三)从事临床医学或医学管理等方面富有成效,特别是在专科专病防治和疑难疾病诊治等方面有独特疗法和经验,其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或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并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不能重复)或出版医学专著,成为县级以上医学领域某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在社会科学领域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市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不能重复);或获县级或本行业市级团体(学会)相应级别奖励2项以上的学术人员。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运用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续两年企业人均纳税居全市同行业前列或企业总纳税居全市(或本县市区)前列,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营销中,运用先进营销理念和营销方式,营销业绩显著,主持策划、培育了一个以上全省名牌产品;或在我市重要产业重要产品的营销中,同类产品的个人营销业绩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的营销人员。 (六)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具有绝技绝活,操作方法先进,能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或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攻克技术难题,排除技术障碍,消除安全隐患,解决质量问题,业绩得到企业认可,技术水平得到业内公认;或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传授技艺、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徒弟在县级以上技能竞赛中两次以上获奖的技能人才。 (七)在农业或农村经济发展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经营(营销),积极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发展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中起带头、带动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农村实用人才。 (八)在其它学科领域中业绩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员。 四、有关政策 (一)上一周期考核结束人员重新申报条件。周期考核合格以上,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原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可以申报参加第一或第二层次选拔。原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可以申报参加第二层次选拔,业绩特别突出的也可越级申报第一层次选拔,但不能继续申报第三层次选拔。 (二)周期考核获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拔尖人才称号或积极参加“115人才论坛”活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一层次选拔。 (三)2006年公布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申报选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申报高一层次选拔。 (四)每个申报对象可以申报两个层次,但受年龄限制的除外。 (五)已经进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专家荣誉称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五、选拔程序 (一)各系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负责推荐本部门候选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二)人事处对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研究。 (三)公示。 (四)报送市有关部门审定。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对象需填写《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全息表》一式7份(附件1)并附电子表和《衢州市115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附件2)并附电子表。 2、须附“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著作)发表、项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论文附杂志封面、杂志目录(需在论文标题前打“∨”)、论文首页复印件;著作附图书封面、“图书出版编目(CIP)数据”复印件 。有专家题词或作序的专著,附“题词”或“序”复印件,参编的另附编委名单复印件;项目附项目封面、项目组成人员名单、项目鉴定结论或验收结论复印件。) 5、能够体现个人业绩的总结(2000字以内)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系部公章)。 6、要求:系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的《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全息表》、《衢州市115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及上述3、4、5项复印件,并在相关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及系部公章。将加盖系部公章的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和3、4项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材料要求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 七、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 各部门高度重视市“115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工作,严格规范申报程序,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 1、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全息表 2、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 3、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