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项目原则上向中级以下职称教师倾斜。 2、正在承担校级(含)以上各类课题但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3、材料上报要求:各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于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027607。 附:1、申报书 科研处
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项目原则上向中级以下职称教师倾斜。 2、正在承担校级(含)以上各类课题但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3、材料上报要求:各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于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027607。 附:1、申报书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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