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的意见》(衢委发[2008]30号)精神,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
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特色产业,重点在氟硅新型材料、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
二、对象条件
具有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学士学位在海外工作5年以上,硕士学位在海外或国内工作3年以上,博士学位在海外或国内工作1年以上)经历,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自带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衢州创办科技型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一)拥有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高新科研成果,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二)拥有在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三)拥有可形成衢州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四)能引领衢州市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扶持政策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其项目经申请报名、资格认定、技术评审、综合评审、洽谈签约并落户衢州的,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对评定为A类、B类、C类项目的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或团队分别给予300万、200万、1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启动资金奖励。
(二)提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或团队不少于
(三)对注册落地企业,给予享受开发区入园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A类、B类、C类项目实施产业化生产后,年地方税收首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其领军型人才或团队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五)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低于30%、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
(六)对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生产的,在创业风险投资方面给予服务支持。
(七)对引进并落户衢州的A类、B类、C类项目,市级科技计划予以立项,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八)对引进落户衢州创业的人才同时给予享受衢委发[2006]37号文件规定的子女入学、家属安置、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从
(二)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参加
2、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通过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或衢州市人事劳动保障网(www.qzrls.com)下载有关表格并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发送至chenf@qzrls.com。
3、联系人:陈先生、秦先生,联系电话:0570-3081468,0570-3085033。
(三)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衢州市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报名表》(1份)、《衢州市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创业计划书》(1份);
2、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诚挚邀请广大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来衢创业创新,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衢州市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