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公告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jinnian金年会发布时间:2008-09-16浏览量:199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的意见》(衢委发[2008]30)精神,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

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特色产业,重点在氟硅新型材料、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

二、对象条件

具有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学士学位在海外工作5年以上,硕士学位在海外或国内工作3年以上,博士学位在海外或国内工作1年以上)经历,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自带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衢州创办科技型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拥有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高新科研成果,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拥有在国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拥有可形成衢州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能引领衢州市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扶持政策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其项目经申请报名、资格认定、技术评审、综合评审、洽谈签约并落户衢州的,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对评定为A类、B类、C类项目的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或团队分别给予300万、200万、1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启动资金奖励。

()提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或团队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一套,三年内免费使用。

()对注册落地企业,给予享受开发区入园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A类、B类、C类项目实施产业化生产后,年地方税收首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其领军型人才或团队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低于30%、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

()对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生产的,在创业风险投资方面给予服务支持。

()对引进并落户衢州的A类、B类、C类项目,市级科技计划予以立项,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对引进落户衢州创业的人才同时给予享受衢委发[2006]37号文件规定的子女入学、家属安置、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

2008918开始,截至20081030止。

()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参加918举行的衢州市2008年高层次紧缺人才洽谈会进行现场报名(市区通荷路168号帝京大酒店);其他时间段可直接到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名(市区荷花三路231)

2、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通过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或衢州市人事劳动保障网(www.qzrls.com)下载有关表格并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发送至chenf@qzrls.com

3、联系人:陈先生、秦先生,联系电话:0570-30814680570-3085033

()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衢州市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报名表》(1)、《衢州市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创业计划书》(1)

2、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诚挚邀请广大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来衢创业创新,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衢州市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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