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浙教电传〔2008〕16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15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8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和所在系(部、中心)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各系(部、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和项目进行初选,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二)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提请学校有关会议审定评议,经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公布受资助人员名单,并会同省财政厅核拨资助经费。
三、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我校今年向省教育厅推荐6名,人文社科类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其他学科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四、考核管理
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资助结束后,学校对受资助者进行项目达标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一)有关申报表格见附件。申报人及各系(部、中心)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将不列入推荐名单;
(二)申请书申报材料一式3份,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于
联系人:倪立宠,联系电话:8015033,电子邮件发至OA系统倪立宠邮箱。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