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公布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精神,我校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年任期已满,现将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已入选我校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考核期限 三、考核程序 1、本人申报。由本人根据考核要求整理考核材料上报系(部)。 2、系(部)初审。系(部)根据有关要求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汇总,并报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考核。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评。 4、学校审定。考评结果经学校有关会议进行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业绩等情况,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我校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1、学科带头人职责: (1)主持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积极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对本专业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 (3)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主持重点实验室建设。 (4)每年至少向本专业师生作一次本专业前瞻性的学术讲座。 (5)任期内,必须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③正式出版专著或教材(限省编或部编)1部; ④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做好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培养1―2名中青年学术骨干(所指导的学术骨干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2、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职责: (1)每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超过所在教研室的平均水平。 (2)每年面向全校进行一次观摩教学。 (3)负责课程建设计划和总结,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4)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5)任期内,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为二级刊物论文。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1、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分别填写《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一式3份,附电子稿)、《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和《首届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一式3份,附电子稿)、《首届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以上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http://www.qzc.edu.cn/rsc)下载专区栏下载。 2、佐证材料一套。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由所在部门审核,审核人写上“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签名、盖章,并按考核表填写内容顺序整理、编制目录、装订。 3、各系(部)于2008年11月3-5日将材料按要求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联系人:倪立宠,电话:8015033,电子稿发送至OA系统倪立宠邮箱。 六、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1、任期内调离我校者;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工作,积极配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 1、《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表》 2、《首届校级学科带头人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3、《首届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任期考核表》 4、《首届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