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创卫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确保行车规范、停放有序,经研究,决定于下星期开展校内交通整治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11月17日-11月23日;
二、整治重点:所有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外来人员车辆在校内行车、停放规范有序;
三、要求:
1、所有车辆在校内行驶时速控制在15公里/小时;
2、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相应的停车位,并摆放有序;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使用机动车辆的,须经系(部)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4、各楼幢管理员应加强所管辖楼幢的停车管理工作。
请各部门加强对所属师生的教育,积极配合整治活动,共同创建良好、文明的交通秩序。
保卫处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