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确保国家资助、学校资助、校外资助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体现资助的公平、公正性,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助困工作联络员一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立条件
1、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精神;
2、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待工作公平公正、秉公办事;
3、无奢侈浪费行为,学习成绩优异 。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校相关资助政策的宣传;
2、配合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各项资助的评选;
3、了解、反馈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动态;
4、监督受助学生的生活、消费、学习情况;
5、负责本班贷款毕业生的沟通、联系。
三、产生办法
由班委成员民主推荐或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产生。
四、报送时间
以系为单位于
勤贷助学中心
2008.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