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09〕8号)精神,现就组织参加创作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师生均可参加。
二、作品创作具体要求
1.体裁:古体诗(含词、曲、赋)、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2.篇幅:诗、词一般不超过50句,赋、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
3.主要内容: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各地的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
4.特色板块:为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本次大赛特设“祖国颂”征文板块,征集作品要求能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伟大成就、展现本省地域特色文化的诗文作品。
5.作品报送要求:作品和报名表都用word制作,A4纸打印,电子稿和纸质稿各报送一份 。
三、组织办法
1、各系根据上述要求,组织本系师生积极参赛,请各系在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系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是歌颂伟大祖国光辉成就、弘扬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有效举措,是全国第12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重要活动,列入了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请各系积极动员师生参与,切实做好征集、推荐等工作。
附件:
1.浙江省第二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个人报名表
2.浙江省第二届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集体报名表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