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浙江省(2007―200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以系(部)为单位申报“教科研先进集体” 。
2、申报集体或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3),《申报表》一式6份(附电子版),由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6月19日前送交科研处(联系人:杜淑芬,电话:907607)。
附件:1.文件
2. 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3. 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科研处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