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社科规[2009]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已开始申报。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要求请详见申报文件。
2.相关表格从附件下载。
3.申报材料及时间
(1)上报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2)《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是原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研究成果一式四份,论文形式的,其中一份须是原件。
(4)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5)《声明书》二份(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
(6)截止时间:申报者务请于
联系人:杜淑芬,电话:8027607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