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09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jinnian金年会发布时间:2009-09-22浏览量:2088


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8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15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11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35周岁以下(197411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教学或科研岗位上工作的青年教师。已列入各类省部级人才资助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除外)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和所在系(部、中心)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各系(部、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和项目进行初选推荐,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提请学校有关会议审定,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我校今年向省教育厅推荐 6名资助计划人选。人文社科类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其他学科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四、考核管理

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资助结束后,学校对受资助者进行项目达标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要求

(一)有关表格见附件。申报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系(部、中心)填写汇总表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相关复印件须签字盖章);

(二)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于2009925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含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

联系电话:师资管理科,8015033,电子稿发至OA系统倪立宠邮箱。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部(人事处)

     2009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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