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甲流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jinnian金年会发布时间:2009-10-30浏览量:2004


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随着天气转凉,近期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蔓延出现了加剧势头,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出现交织流行的趋势,给学校防控甲流带来了更大挑战。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甲流防控工作的部署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作好当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甲流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重申或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关于做好开学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关于做好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甲流防控再教育,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师生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做好寝室、教室等场所的日常通风,每次上课座位要固定,保持良好饮食卫生习惯。师生员工因发热需到医院诊治的,必须佩戴口罩。对已确诊或隔离的学生,各系要加强心理引导,帮助其消除恐慌心理。

 三、严格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各宿寝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晨检和因病缺勤缺课登记上报工作,要坚持零报告制度。如果发现体温超过37.5发热及流感样症状病人,要随时送学校门诊部或有关医院就诊。

四、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要求,各系如果出现同一班级发现5例及以上或同一寝室3例及以上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学校防控办,由学校防控办再转报市卫生疾控部门,同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处置工作  。对发热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做好隔离和送医治疗工作,防止治疗延误和疫情蔓延。

五、切实做好发热师生员工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经学校门诊部、市医院诊治为上呼吸道感染发热的师生员工均需隔离医学观察7天,其中教职工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生由学校甲流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医护人员送至学生公寓留置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系里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隔离医学观察结束,无症状的师生员工可以正常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与习。

六、严格控制室内人员集聚性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正常的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室内集体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入和扩散的可能。

七、加强学校大门的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入校。对外来办事人员做到人人检测体温,杜绝发热人员入校。

八、积极有序做好预防性服药和疫苗接种工作。要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预防性服用“桑菊防感汤”工作,同时根据市疾控部门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甲流防控领导小组

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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