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学生注意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做好假日前后的学生考勤工作,督促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听好每一节课,不得擅自提前离校。节后学生必须按时返校上课,班主任及辅导员要及时排查未返校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3.确保信息畅通。各系学工人员尤其是一线学工人员必须及时掌握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所在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学工部(处)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