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现将开展2009年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范围
我校负责办理的资格证书主要包括两类人员:1.经省教育厅教师系列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2.经省教育厅委托浙江大学评审通过人员。
二、电子照片要求
1.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
2.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
3.照片大小为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4.照片文件大小必须为10K以内。
5.必须用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照片的文件名,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0年4月9日前统一将电子照片发送至OA系统倪立宠邮箱。联系电话,8015033。
组织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