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离校的要求,图书馆为方便毕业生快捷办理离校手续,现将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要求:
①请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先将所借的图书全部归还给图书馆,遗失的图书请按相关规则进行赔偿 。
②在各系规定的日期内(见附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办理地点:新图书馆四楼工具书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7:20(中午连续办理)
周六、周日: 8:00――11:00 14:00――17:00
图书馆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