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0〕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二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暨第二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须为完整的一段式或一段中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
2、作品形式
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6个类别。每位选手可兼报2种不同类别、每类作品限报1份。作品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隶书字体可参照通用打字软件中的“隶书”样式。
3、作品格式
(1)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不小于A4纸,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也可从浙江语言文字网下载。作品必须在最后一行或最后一列用规范汉字署上作者姓名,并加盖印章。
4、正确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学校名称要用全称,原创承诺需要本人签字,没有原创承诺的作品不予入选。
5、参赛作品无需装裱。
三、组织办法
1、各系要根据上述要求,认真组织本系学生积极参赛,各班参赛作品不得少于5件。各系务必于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系选送的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拟评出软笔类获奖作品30件,硬笔类获奖作品30件(具体获奖等次在省级比赛结果公布后确定)。获奖学生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报名目录以系为单位通过OA发送到教务处范洪梅邮箱。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