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121号)精神,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推荐与省各专业教指委等相关组织推荐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课程应为校级精品课程,已经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将不再重复建设。
2. 学校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为1项。
3. 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高校本科、高职高专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开展评优考核的结果,对考核优良的学校扩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数。如省教育厅追加我校指标,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按顺序追加推荐相应项目 。
4.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按文件要求做好课程网站的建设工作,并于
二、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优考核要求
省教育厅将对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开展评优考核,内容包括现场汇报、网站建设情况及建设总结等。请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完善课程网站的资源建设,认真填写《XX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并于
联系人:龚文芳,电话:8026540。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择优推荐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XX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