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委[2010]23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首届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评选暨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jinnian金年会首届“十佳大学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院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推荐我校候选代表的有关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我校2011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推荐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jinnian金年会首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评选“十佳大学生”十名,以各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公示、审核后,填写《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上报学工部。
2.候选人提供完整具体的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事迹材料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名次、获奖(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情况等,材料应实事求是,事迹要有具体素材和依据,确实具有典型性,各学院对候选人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3.各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后将名单上报学工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产生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正式当选名单。
4.请各学院于12月23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完整的先进事迹材料、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及《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申报表》各一份报送学工部 。
5.在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评选的基础上由学校第二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2名我校“十佳大学生”作为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四、表彰
开展我校“十佳大学生”评选,推出一批当代大学生的先进典型,是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有效载体;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繁荣校园文化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大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进一步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的要求,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当选我院“十佳大学生”的同学,学校授予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各党总支部,各学院、部门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
附件1: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2:jinnian金年会“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中共jinnian金年会委员会学工部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