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末、下学期初、寒假及春节期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末工作安排
1.期末考试工作按教务处的安排执行。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jinnian金年会考试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考务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教风、学风和考风教育,严肃考纪,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寒假放假时间:2011年1月22日,学生放假;1月23日,教师放假;1月24日,机关行政人员、后勤人员放假。
3.寒假前以部门为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下学期初工作。
4.办公室安排好寒假期间行政值班工作。
5.放假前保卫处、设备处、后勤服务中心等联合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6.后勤部门安排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7.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超载、无证、无照等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下学期初工作安排
1.开学时间:2011年2月18日(正月十六),机关行政人员、后勤人员报到;2月19日(正月十七),教师报到;2月20日(正月十八),学生报到;2月21日开始上课。
2.2010年2月21日前,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人员会议,布置新学期工作,检查各项开学工作准备情况,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对寒假及春节期间工作生活的几点要求
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关心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困难教职工的工作与生活。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和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2.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春节及寒假期间要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要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严格自律,率先垂范,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树立和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节日期间,不准违反规定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以及以钱物作赌注论输赢的各种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互相吃请和变相组织公费旅行;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和驾驶公车。与学校外部单位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要本着务实、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支出。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
3.加强师生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春节。严禁赌博,凡部门内发现教职工参与赌博而不制止、不查处,以及部门教职工赌博屡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发现教职工参赌而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玩忽职守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
5.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各学院要加强重要部位的值班工作,加强重要设备、危险物品的管理。
6.后勤服务中心要注意假期留校师生的饮食安排,并加强假期特别是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检查,防止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7.切实做好值班工作 。认真组织好寒假期间院领导和办公室人员的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在岗带班。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按照上级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对于需要连续报告的事项,要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寒假期间,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出市休假探亲,要提前将外出时间、地点报办公室(电话:8015117)。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