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四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宣干〔2011〕21号) 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四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 “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为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此次推荐选拔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学历、职称上可适当放宽条件。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人数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
三、报送材料
1.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申请人填写推荐表和综合表(具体见附件),并打印出推荐表、综合表,由学院推荐后加盖公章交到党委宣传部理论科,并将电子稿发到xcb@qzc.edu.cn。
2 .业务成果。理论类人才需要提供专著或论文复印件一份 。
四、推荐程序
1.申报人员递交相关表格到学院,由学院统一推荐到学校;
2.学校成立推荐专家组,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上报。
五、截至日期
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8日,联系人:丰爱静,联系电话:8015252。
党委宣传部
人 事 处
2011年3月25日